6月21日,涛生医药(839411)近日发布公告,海南涛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控股子公司海南涛生医药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研究院”)与湖南慧泽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湖南慧泽”)拟签署技术开发(服务)合同,合同涉及的交易金额总价为人民币(大写)捌佰伍拾万元整(小写¥8,500,000)(含3%增值税专用发票)。
(资料图)
合同主要内容:
项目名称:磷酸奥司他韦干糖浆(规格:3%(30g))
甲方(全称):海南涛生医药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
乙方(全称):湖南慧泽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
技术内容:包括药学研究(简称“CMC研究”)和生物等效性研究(简称“BE研究”)两部分内容。
合同总价:人民币(大写)捌佰伍拾万元整(小写¥8,500,000)(含3%增值税专用发票)
生效时间: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。
本合同的签订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,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、市场拓展以及品牌效应产生积极的影响。合同的履行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,将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。
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,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。
资料显示,涛生医药是一家服务于医疗大健康行业的医药企业,致力于布局医药健康全产业链。当前主要从事批发药品、医疗器材的医药流通业务;药品生产的医药工业业务;药品、医疗器械研发业务。主要产品为化学药品、中成药、生物制品、医疗器械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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