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间资本就是民营企业的流动资产和金融资产。改革开放以来,中国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改革,创造了大量社会财富、集聚了大量的民间资本。民间资本,主要是指私营企业和个人的资金.个人投资,包括全体公民的个人投资.重视、启动民间资本,就是要认识到私营企业和个人投资的经济、社会效果,鼓励私营企业和个人对西部开发进行投资,实行对投资者给予优惠的政策。
民间资本的主要表现有哪些?
首先,在本质上已经转化为投资的居民储蓄的创富能力低下。在8万亿的居民储蓄中,不排除有一部分是公款私存和带有灰色成分的存款,但大部分属于个人的货币积蓄。值得注意的是再也不能象改革开放初期那样,把这种货币积蓄简单地看作是即期消费的剩余,因为它们大多已具有谋取更大收益的特征,已从本质上转变为了投资。
这些资本化了的居民储蓄存款在连续8次大幅降息中,其创富能力大大减弱。对于国有银行来说,也因种种原因"惜贷"而未能将巨额居民储蓄存款充分贷放以获取应有的息差收益,故其对社会的间接创富能力也呈下降趋势。 其次,由于实业投资方面的市场准入障碍(或说是所有制歧视因素),民间投资转化为实业投资的比重较小,其创富能力也难以乐观。据调查,在2001年底前,即便在发达地区,允许民间投资的领域只有41个(而允许外资投资的领域却有62个),大多数容易获取高额利润的行业仍被国有企业所垄断。加上民间实业投资缺乏后续金融支持,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的力度还非常有限。民间实业投资持续增长受阻。